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宁夏红宝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
日期:2022-04-18

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优质资产,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债务人名称:宁夏红宝实业有限公司
二、资产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三、债权总额: 63299079.55元,本金:59999925.79元,利息:3299153.76元
四、债务人行业:其他行业
五、诉讼状态:诉讼未执行
六、担保方式:保证,抵押
七、保证人情况:实际控制人孙占财、股东孙瑜辰与某银行银川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分别约定在限额6000万元内对债权承担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八、其他情况说明:
九、抵质押物类型:房屋和建筑物
十、抵质押物信息:宁夏红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银行银川分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以宁夏红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原县新区丽水北路红宝花园1号商业楼129铺、101-102铺、104-125铺、海原县新区丽水北路红宝花园3号商业楼158铺、161铺、163-164铺、166-167铺、171-187铺、168-170铺,面积共计9323.8㎡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红宝实业与某银行银川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沙坡头区滨河大道北侧中卫红宝宾馆扩建18号楼101、201、301、401、501、501F,面积共计15291.7㎡及沙坡头区滨河大道北侧中卫红宝宾馆扩建18号楼-101,面积6355.94,面积共计21647.64㎡提供最高额5000万元抵押担保
十一、资产亮点:抵押物主要为中卫市红宝宾馆部分,装修高档,豪华,为2021年重新装修;现拟引入假日酒店品牌运营方,对酒店主楼进行整体管理及运营,作为高档豪华饭店,可承接会议、旅游等接待工作,为不同消费者提供不同的服务。

特别提示: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材料或图片内容仅供参考,所示内容并非与债权完全相关,具体以实际处置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本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本中心或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9924450492 陈女士18824230930 祝先生1868206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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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