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转让方委托发布本转让公告,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符合转让方要求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向交易中心提交意向申请资料并完成意向登记。
交易中心仅基于转让方所提供的信息发布本公告,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由转让方承担责任。本公告的内容不构成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
特别提示:挂牌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通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产生最高报价方。自产生最高报价方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比对最高报价与其挂牌保留价。若最高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则最高报价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最高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挂牌结束。
标的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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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TQH23050012 | |||
标的资产名称 |
深圳市海洽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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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种类 |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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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金额 |
基准日 |
2023-03-20 |
标的资产总额(元) |
663,590,478.75 |
债权本金(元) |
320,432,985.27 | 利息:342,839,420.48元;代垫费用:318,073.00元。 | ||
标的资产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
标的资产数量 |
6户 | |||
标的资产状态 |
截至基准日2023年3月20日,深圳市海洽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663,590,478.75元,其中本金320,432,985.27元,利息342,839,420.48元,代垫费用 318,073.00元。 详见附件:《深圳市海洽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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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 |
详见附件:《深圳市海洽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清单》。 | |||
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 |
资产评估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价格(元)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所 |
- | |
标的资产其他 披露的内容 |
详见附件:《深圳市海洽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清单》. | |||
挂牌信息及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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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5-25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06-15 |
公告期时长 |
22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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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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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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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通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产生最高报价方。自产生最高报价方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比对最高报价与其挂牌保留价。若最高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则最高报价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最高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挂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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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是否有保留价 |
有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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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元) |
本项目设有保留价,保留价不公开。 |
是否要求意向方报名时报价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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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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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需要根据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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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已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可参与深圳市当地不良资产收购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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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挂牌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通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产生最高报价方。自产生最高报价方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比对最高报价与其挂牌保留价。若最高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则最高报价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最高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挂牌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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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披露的内容 |
1、项目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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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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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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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卢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23673061,1350960853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