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新世界豪园二期E区F1栋10房产”拍卖公告
日期:2020-04-24

    受委托,我公司拟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世界豪园二期E区F1栋10房产(项目编号:ZYQH20040005)

 

二、拍卖时间:2020年 5月 8 日 14:30——16:30 。

 

三、起拍价:人民币4407.0916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拍卖地点:网络拍卖,网址:https://paimai.jd.com/114611258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拍卖公告期:2020年 4 月 24 日至2020年 5 月 7 日

 

六、标的展示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2031号新世界豪园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竞买人应当是具备深圳市购房资格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保证金及保证金适用规则:

1、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银前海的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6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该保证金在签署转让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拍卖人或转让方有权扣除违约的竞买人所交纳的全额保证金:①竞买人提出意向竞买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②在竞拍程序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举牌应价的;③产生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未参加后续网络拍卖程序的;④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其最终报价或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⑤不同的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⑦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⑧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九、交易方式:通过京东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

 

十、报名程序:竞买人应于截止日2020年5 月 7 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到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上述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帐号:7559 2510 3910 954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设保留价,保留价为起拍价。

2、本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判断并决定资产的价值,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拍卖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

3、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

4、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等费用,包括不限于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资产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涉及税费等情况,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6、竞买人应在参拍前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披露的瑕疵。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草稿),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的支付按买卖合同约定执行。买卖合同最终以转让方审批为准。

7、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资产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买卖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8、标的资产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资产转让后,由于买受人原因未按约定条件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导致资产实际状况产生变化,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如果买受人在成功受让后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转让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不退还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买受人在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如对标的资产进行转让,资产不再完整;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保管条件等对标的资产进行维护,致使标的资产发生变化,买受人无权解除买卖合同。

11、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买受人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咨询电话:李女士 15910323806;李先生13424274352;刘先生18603054198

 

附件:

1.《竞拍须知》

2.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草稿)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