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
日期:2022-04-18

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优质资产,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债务人名称: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产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三、债权总额: 631980250.00元,本金:470000000.00元,利息:161480250.00元,代垫费用500000元。
四、债务人行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五、诉讼状态:诉讼未执行
六、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
七、保证人情况:1、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原名称深圳市东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杨玉科;4、祁玉芬。
八、其他情况说明:案件已获得法院生效判决,正在申请执行中,上述本息数据均以判决结果暂计算至2022年2月23日,利息包含判决生效后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后续的利息仍以判决结果约定进行计算。
九、抵质押物类型:房产,非上市公司股权
十、抵质押物信息:抵押担保: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共计152套,合计面积29,437.84平方米,房产物业提供第二顺位抵押。 质押担保:深圳市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康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合计持有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
十一、资产亮点:上述债权抵质押物均位于深圳市,资产已涉诉,涉及查封保全资产较多,债权清晰,已获得法院生效判决,正在申请执行中。本次资产特点一是抵押物位置优越,发展前景广阔,已被纳入城市更新改造,未来升值潜力巨大;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又是松坪山旧改项目的申报主体,有较大运作优势;二是抵质押物是债务企业的核心资产,实际控制人夫妇为债权资产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债务人配合意愿较强,债权资产具有并购重组价值;三是债务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特别提示: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材料或图片内容仅供参考,所示内容并非与债权完全相关,具体以实际处置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本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本中心或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13509608533 卢女士13823673061 刘先生1860305419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