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优质资产,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拟对所持有的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处置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本资产包总金额为33,025.26万元,包含2户融资租赁债权,涉及本金25,315.57万元,利息7,629.38万元,代垫费用80.31万元,分布在陕西省、青海省2个地区。债权具体信息如下:
债务人 |
所在地 |
本金 (元) |
欠息(含违约金) (元) |
代垫费用 (元) |
担保措施 |
租赁物 |
诉讼 进展 |
资产状况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陕西省 |
73,155,689.50 |
23,701,826.67 |
803,077.00 |
保证: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宗松、谷晓嘉 |
位于陕西省山阳县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的大颗粒车间、口服液糖浆车间、中药饮片生产车间、物料库存品库、中药材库、锅炉房(一号、二号)、污水处理厂、一期厂房外墙及附属设施 |
已起诉 |
经营中 |
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青海省 |
180,000,000 |
52,591,996.92 |
0 |
保证: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
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的氯化钾、硫酸钾和碳酸锂生产线生产设备的钢结构和平台等 |
破产中 |
经营中 |
合计 |
253,155,689.50 |
76,293,823.59 |
803,0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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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债权金额及相关信息以相关债权文件及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上述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特别提示:
以上材料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本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本中心联系。
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13509608533;张先生1992445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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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