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转让方委托发布本转让公告,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符合转让方要求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向交易中心提交意向申请资料并完成意向登记。
交易中心仅基于转让方所提供的信息发布本公告,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由转让方承担责任。本公告的内容不构成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
特别提示: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的,以意向受让方报价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标的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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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TQH22060370 | |||
标的资产名称 |
“安徽康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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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种类 |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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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金额 |
基准日 |
2022-04-30 |
标的资产总额(元) |
29,337,607.02 |
债权本金(元) |
16,776,416.06 | 标的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利息金额为账面金额,最终以法院支持或实际追偿到的为准),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 ||
标的资产所在地 |
安徽,详见资产明细表 | |||
标的资产数量 |
1户 | |||
标的资产状态 |
执行终本 | |||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 |
抵押物为安徽康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富强路55号工业土地及地上建筑;朱桂高、楼文谦、朱荣林、黄忠民、丁光军为上述债权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 |||
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 |
资产评估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价格(元)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所 |
- | |
标的资产其他 披露的内容 |
- | |||
挂牌信息及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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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06-24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2-07-04 |
公告期时长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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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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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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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比对挂牌保留价,意向受让方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的,以意向受让方报价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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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是否有保留价 |
有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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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意向方报名时报价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7,000,000.00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挂牌期间内交纳(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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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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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需要根据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条件包括:受让方须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含竞买保证金),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完全部实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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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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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转让方设有保留价,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报名材料时需要提交意向收购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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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披露的内容 |
1、项目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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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招平申城五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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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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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3424274352,1992445049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