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转让方委托发布本转让公告,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符合转让方要求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向交易中心提交意向申请资料并完成意向登记。
交易中心仅基于转让方所提供的信息发布本公告,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由转让方承担责任。本公告的内容不构成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
特别提示:挂牌公告期或延长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中心在原公告渠道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如没有新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协议成交。挂牌公告期或延长公告期或补登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标的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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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TQH230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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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名称 |
深圳市振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等68户债权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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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种类 |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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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金额 |
基准日 |
2023-05-08 |
标的资产总额(万元) |
126,915.54 |
债权本金(万元) |
29,801.20 |
利息:97,114.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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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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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数量 |
6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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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状态 |
深圳市振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等68户债权资产,利息暂计至2023年2月10日,债权本金余额为29,801.20万元,欠息为97,114.34万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26,915.54万元。(注:以上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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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 |
深圳市振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深圳市麦菱实业有限公司、杨鸣。抵押:1.鸿圣基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信星光名庭A栋102房产,建筑面积328.34㎡;2.深圳市莫顿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天一名居天怡阁5E房产,建筑面积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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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 |
资产评估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价格(元)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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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其他 披露的内容 |
本次拟转让深圳市振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等68户债权资产包于2022年6月9日、2022年7月22日在国际商报刊登了资产处置公告;并于2022年11月30日、2023年2月17日在华融外网刊登了资产处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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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及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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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补登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5-17 |
补登公告结束时间 |
2023-05-25 |
补登公告期时长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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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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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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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牌公告期或延长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中心在原公告渠道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如没有新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协议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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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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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万元) |
1838.00 |
是否要求意向方报名时报价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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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50.00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挂牌期间内交纳(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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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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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需要根据与转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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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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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深圳市振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等68户债权资产包利息暂计至2023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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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交付保证金后,若在报名截止日后放弃受让意向或参与竞价活动未按竞价规则报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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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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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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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09608533,1992445049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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