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宁夏中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
日期:2022-04-18

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优质资产,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债务人名称:宁夏中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二、资产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三、债权总额: 147674873元,本金:90800000.00元,利息:56874873.00元。
四、债务人行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五、诉讼状态:执行中
六、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
七、保证人情况:宁夏中玺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润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张耀华、张宇峥、朱凤霞、周艳玲为主合同项下中宇置业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资金占用费(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资产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保证期间为两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八、其他情况说明:
九、抵质押物类型:房屋和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十、抵质押物信息:1.中宇置业以其合法所有的灵国用 2016 第 60043 号(面积 54109 平方米),灵国用 2016 第60042 号(面积 56,068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中宇新都汇”项目23,256.51 平方米商业用房和5,287.68 平方米地下车位;峻海酒店以其合法所有的“宁东鸿建现代城” 6 栋 1,943.38平方米公寓为主合同项下中宇置业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股东张耀华、张彦萍以其所持有并享有合法处分权的宁夏中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派生权益为主合同项下中字置业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十一、资产亮点:抵押物足值,属于政府安置房项目。

    特别提示: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材料或图片内容仅供参考,所示内容并非与债权完全相关,具体以实际处置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本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本中心或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卢女士13823673061 林先生13509608533 祝先生1868206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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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