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拍卖公告
日期:2021-07-06

    受委托,我公司拟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编号:ZYQH21070003)

 

二、标的金额:总额人民币13,641.96万元(截止日期:2021年2月22日),其中本金:12000万,利息:1576.57万元,代垫费用:65.39万元(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1年7月15日10:00。

(2)拍卖地点:网络拍卖,网址www.cmbfae.com。

 

四、起拍价:人民币640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五、 标的展示时间及拍卖公告期: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4日

 

六、标的展示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40楼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境内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债务人及关联人除外;

5、本次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及其高管、财务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相关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债务人、保证人及抵押人或其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保证金设定及保证金适用规则:

1、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银前海的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3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该保证金在签署转让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拍卖人或转让方有权扣除违约的竞买人所交纳的全额保证金:(1)竞买人提出意向竞买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2)在竞拍程序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举牌应价的;(3)产生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未参加后续网络拍卖程序的;(4)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其最终报价或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5)不同的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6)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7)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8)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九、交易方式:拍卖公告发布期满后,若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参拍的竞买人,采用网络拍卖方式拍卖。

 

十、报名程序:竞买人应于2021年7月14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到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上述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截至2021年2月22日,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利息和罚息1,576.57万元,代垫诉讼费、保全费65.39万元,以上金额合计为13,641.96万元。(注:以上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2、竞买人交付保证金后,若在报名截止日后放弃竞买意向或参与拍卖活动未按拍卖规则报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估计资产的回收可能性,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挂牌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

4、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买受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公告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买受人受让债权后向债务人(承租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公告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5、债权项下借款人(承租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已超过执行期限、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

7、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8、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查封财产无效、因被告人反诉而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9、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存在未生效或无效等情形;担保协议可能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租赁物、担保物、抵债资产、查封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转让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10、买受人受让债权后,对该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1、买受人受让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2、该债权可能存在职工安置、债务企业恶意转移财产等问题;

13、竞买人应在购买前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披露的项目瑕疵。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转让方在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招银前海”)公告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草稿)进行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合同》最终以转让方审批为准;

14、如果买受人在成功摘牌后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转让方有权解除《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并不退还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买受人在成功摘牌后,如对标的资产进行转让,资产不再完整;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对标的资产进行维护及催收,致使标的资产法律效力发生变化,买受人无权解除《债权资产转让合同》;

15、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买受人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买受人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①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须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竞拍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

②选择分期付款的,买受人须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款的20%(竞拍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其余成交价款应自竞拍成交之日起(含当日)12个月内付清。

对于未结清成交价款,自竞拍成交之日起(含当日),买受人须按照12%/年(日利率为12%/360)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和2022年6月21日分两期支付(如仍有未结清的成交价款的,最后一期资金占用费随成交价款一并支付)。在成交价款结清前,债权所有权仍归属债权转让方,债权转让方不移交债权资料。

如买受人未按照以上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或资金占用费的,构成买受人违约,我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没收已收取的转让价款、终止转让协议、债权另行处置等救济措施。

 

十二、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咨询电话: 李女士 15910323806、李先生 13424274352、林先生 13509608533

 

附件:《竞拍须知》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