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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易居时代公寓3幢3-2室拍卖公告(二次拍卖)
日期:2023-05-10

受委托,我公司拟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况

项目编号

YTQH23050004

标的名称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易居时代公寓3幢3-2室

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资产已经办理正式房产证,为企业名下资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产,用途为商业(沿街商铺底商1-2层),房屋建筑面积432.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7.0平方米。

室内装修情况为毛坯,预留水电卫设施接口。当前处于闲置状态,维护情况较好,成新度较高。所处位置交通较为便利,距临平区人民政府约4公里,周边无特殊交通管制措施,整体商业繁华度较好。

标的数量

壹套

二、拍卖信息与竞买方资格条件

标的展示时间及拍卖公告期

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

标的展示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易居时代公寓3幢3-2室

交易方式

拍卖公告发布期满后,若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参拍的竞买人,采用网络拍卖方式拍卖。

拍卖起始时间

2023年5月18日 10:00

拍卖地点

网络拍卖,网址www.ytfae.com

起拍价

人民币 贰佰柒拾贰万元整(2,720,000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

保证金设定

1、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否□

2、交易保证金设定为人民币 60 万元。

3、交纳时间:拍卖公告期内交纳(以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4、保证金适用规则:

(1)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前海)的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该保证金在签署《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以下称:转让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银通前海或委托方有权扣除违约的竞买人所交纳的全额保证金:①竞买人提出意向竞买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②产生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竞买人未参加后续网络拍卖程序的;③在竞拍程序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举牌应价的;④通过网络拍卖产生最高报价方,且该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该最高报价方不按照该最高报价进行成交的;⑤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方签署转让协议或支付交易价款的;⑥不同的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⑦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⑧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⑨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竞买人应当具备购买资格,自愿承担由于自身购买资格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房产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4、不存在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竞买的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设起拍价,竞买人报名即表明接受该起拍价。同时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设保留价,竞买人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2、本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判断并决定资产的价值,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拍卖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委托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

3、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

4、买受人办理权属登记,因此产生的过户费用、税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转让方及买受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标的资产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涉及税费等情况,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6、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如买受人没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不符合限制购买和使用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所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应在参拍前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披露的瑕疵。竞买人知悉转让标的为现状转让,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因转让标的瑕疵导致对竞买人权利的影响,由竞买人自行负担并自愿放弃对委托方的一切抗辩、追偿的权利。

8、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署《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的支付按买卖合同约定执行。转让合同最终以委托方审批为准。

9、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委托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10、标的资产交付日前水、电、气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用等可能存在的所欠费用,竞买人可事先向相关部门确认。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标的资产交付日前及交付过程中所产生的上述相关一切所欠费用包括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11、资产转让后,由于买受人原因未按约定条件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导致资产实际状况产生变化,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如果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委托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不退还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买受人在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如对标的资产进行转让,资产不再完整;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保管条件等对标的资产进行维护,致使标的资产发生变化,买受人无权解除买卖合同。

13、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委托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买受人自行作出判断,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报名程序

竞买人应于2023年5月16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联系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拍卖公告期结束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四、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咨询电话:卢女士13823673061;陈女士18824230930

附件

附件1:《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附件2:《竞拍须知》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