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一批玉石翡翠成品及翡翠原石拍卖公告
日期:2023-12-21

    受委托,我公司拟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况

项目编号

YTQH23120028

标的名称

一批玉石翡翠成品及翡翠原石

标的简介

一批玉石翡翠成品及翡翠原石,其中:玉石翡翠成品主要为各式手镯、挂件、摆件等成品共计2602件,翡翠原石共计12972.92千克。

标的数量

玉石翡翠成品2602件及翡翠原石12972.92千克,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二、拍卖信息与竞买方资格条件

标的展示时间及拍卖公告期

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

标的展示地点

玉石翡翠成品位于浙江金安仓储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二环北路1339号的仓库),翡翠原石位于浙江金华安邦护卫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金园路1388号的仓库)。

交易方式

拍卖公告发布期满后,若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参拍的竞买人,采用网络拍卖方式拍卖。

拍卖起始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0:00

拍卖地点

网络拍卖,网址www.ytfae.com

起拍价

人民币20.4752万元整

加价幅度

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保留价

由委托人另行书面提供

保证金设定

1、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否□

2、交易保证金设定为人民币壹万元

3、交纳时间:拍卖公告期内交纳(以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4、保证金适用规则:

(1)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前海)的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该保证金在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称:转让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银通前海或委托方有权扣除违约的竞买人所交纳的全额保证金:①竞买人提出意向竞买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②产生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竞买人未参加后续网络拍卖程序的;③在竞拍程序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举牌应价的;④通过网络拍卖产生最高报价方,且该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该最高报价方不按照该最高报价进行成交的;⑤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方签署转让协议或支付交易价款的;⑥不同的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⑦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⑧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⑨竞买人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境内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4、不存在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竞买的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设起拍价,竞买人报名即表明接受该起拍价;同时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设保留价,竞买人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不对标的资产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鉴定证书、简介的真实性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标的物以评估报告载明情况及数量进行拍卖、移交,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竞买人仔细阅读上传附件“评估报告”,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评估报告载明情况及数量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对拍品所做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及委托方不对所做说明做任何承诺和保证。请竞买人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所竞买拍品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

4、买受人受让资产后,需在委托方指定地点自提资产,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该资产在交割日后的仓储及保管等相关条件;标的物一经交付,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

6、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如买受人没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不符合限制购买和使用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所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应在参拍前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披露的瑕疵。竞买人知悉转让标的为现状转让,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因转让标的瑕疵导致对竞买人权利的影响,由竞买人自行负担并自愿放弃对委托方的一切抗辩、追偿的权利。

9、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当日须与委托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草稿),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的支付按买卖合同约定执行。转让合同最终以委托方审批为准。

10、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公告内容,自愿承担除因委托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11、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12、资产转让后,由于买受人原因未按约定条件提取资产等相关事宜,导致资产实际状况产生变化,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如果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委托方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协议》,并不退还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买受人在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后,如对标的资产进行转让,资产不再完整;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保管条件等对标的资产进行维护,致使标的资产发生变化,买受人无权解除买卖合同。

14、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委托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买受人自行作出判断,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报名程序

竞买人应于2023年12月27日17:00前持有效证件到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拍卖公告期结束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四、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咨询电话:卢女士13823673061;陈女士18824230930

附件

附件1:《资产转让协议》

附件2:《评估报告》

附件3:《竞拍须知》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