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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四海招商经贸有限公司单户债权招商公告
日期:2024-01-31

       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优质资产,银通前海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债权情况

       转让方拟对深圳市四海招商经贸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进行处置。截止 2023年11月7日,该债权总额113,813,248.89元、本金103,911,199.09元、利息9,502,091.4元、代垫费用 399,958.40 元。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深圳市东宏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南山区世纪村五栋201房产为本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面积3,633.59㎡。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周锡楼、马密华、黄绍嘉、周厚娟、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查封情况

       本案查封物为抵押物及债务人、保证人名下房产、银行账户等财产。其中抵押物为首封,其他查封物的查封顺序为轮候查封。

五、诉讼情况

       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2023)深国仲裁2359-1号、(2023)深国仲裁2359-2号裁决,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六、资产亮点

       1.抵押物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社区,地理位置优越,居住及商业氛围浓厚,出租率高,变现能力强。

       2.债务人、保证人资产规模较大。

七、注意事项: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转让方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特别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或相关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为准。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本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13509608533,张先生1992445049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银通前海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