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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正弘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债权招商公告
日期:2024-04-02

      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优质资产,银通前海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债权情况:转让方拟转让深圳市正弘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3年11月7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10,386.92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为10,000.00万元,利息386.92万元。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抵押物为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湖东路东侧广田新材料厂区1号楼至4号楼房产(建筑面积73,728.75平方米)。抵押物均位于广田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内部。

广田厂房位置图厂区门口

(抵押物所在地门口)

办公外景车间外景

(抵押物情况)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深圳金宏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叶远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然人保证人叶远西为抵押物所有人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诉讼查封情况:目前,该债权未提起诉讼和财产保全。

五、资产亮点:该户债权担保措施充足,房产抵押物是位于同一工业园区内的全部物业,可用于办公楼、工厂、仓库、宿舍。抵押物所处地理位置较好、附近配套齐全。

六、注意事项: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特别提示:以上材料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本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本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13509608533;张先生1992445049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银通前海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