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转让方委托发布本转让公告,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符合转让方要求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向交易中心提交意向申请资料并完成意向登记。
交易中心仅基于转让方所提供的信息发布本公告,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由转让方承担责任。本公告的内容不构成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
特别提示: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标的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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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TQH24020004 | |||
标的资产名称 |
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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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种类 |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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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金额 |
基准日 |
2023-12-30 |
标的资产总额(元) |
64,017,034.37 |
债权本金(元) |
41,973,453.97 | 利息: 21,794,023.40元 代垫费用:249,55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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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所在地 |
河南省许昌市、郑州市 | |||
标的资产数量 |
4户 | |||
标的资产状态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
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 |
资产评估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价格(元) |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所 |
- | |
标的资产其他 披露的内容 |
1.森源发制品债权抵押物存在他人租赁占用,同时房产所有权证号为禹房权证禹州字第069254号的房产(面积98.4m2)已灭失,可能对抵押物处置造成一定障碍; 2.豫广园林债权项下抵押物已处置,该笔债权目前为纯保证债权。保证人名下房产我方虽已查封,但系轮候查封,房产均存在抵押且有多轮查封; 3.豫广园林债权此前于执行程序中的受偿金额包含本案的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我方因向债务人催收产生的相关诉讼债权(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已经得到清偿,该部分债权已无法随主债权转让; 4.国光陶瓷债权保证人杨亚君被查封房产因案外人在原债权行执行期间提出异议,已被解除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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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及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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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03-01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03-07 |
公告期时长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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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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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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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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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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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元) |
7,000,000.00 |
是否要求意向方报名时报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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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1,000,000.00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挂牌期间内交纳(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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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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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含成交当天)内与转让方完成《债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于《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签署当天)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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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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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受让方,具体网络竞价时间以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网络竞价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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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披露的内容 |
1、项目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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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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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等四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瑕疵披露及意向竞买人声明及保证.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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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祝先生 联系电话:13424274352,1868206888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